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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习领会《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》心得体会(全文)

时间:2022-11-19 11:15:09 心得体会 浏览量:

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习领会《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》心得体会(全文),供大家参考。

学习领会《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》心得体会(全文)

 

 学习 领会 《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》心得 体会

 近日,科技部等 22 部门印发《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》,进一步规范了科研失信行为的调查处理工作。

 科研失信行为不仅会造成科研经费的损失,还会阻碍科研的创新活动,破坏公平公正的科研学术氛围。《规则》提出了宽严相济、鼓励科研人员主动纠错的机制。这将科研失信过程中“无主观恶意”与“主观故意”区别开来,也为科研纠错提供了机会。只有不断加强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方面的制度建设,科研诚信之风才会真正树立起来。

 强化科研诚信建设,全面推行科研诚信承诺制,加强对科研活动全过程诚信审核,提升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诚信意识。依法查处抄袭、剽窃、伪造、篡改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,打击论文买卖“黑色产业链,响应了国家诚信建设之需。诚信是一种巨大的道德资本,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是供需有效衔接、资源优化配置、良好营商环境营造、国民经济高效畅通循环的前提。在整个诚信体系建设中,科研诚信极其重要,其是科技创新的基石。科研失信,则学风污浊,进而严重侵蚀科学精神、损害研究品质。

  早在 2018 年,中办、国办就印发了《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》;2019 年,科技部等 20 个部委联合发布的《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(试行)》,进一步完善细化了科研失信行为的惩戒规则。然而,科研不端问题仍然棘手,撤稿事件一波未平一波又起,有杂志竟然登出“熟蛋返生孵小鸡”的文章,有硕士论文全文

 抄袭,论文买卖产业仍风生水起……诚然,唯经济论者会称此为供需关系所致,如同其他黑色产业一样无法完全禁绝;不完美主义者会称污浊是人类生活的现实,如同病菌一样是客观存在的。但是,信用体系、诚信型国家乃人心所向,如不彻底整治科研失信、学术腐败之风,就无法实现文化自信,进而无法实现科技强国梦想。

  要践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,就需要推行科研诚信综合治理。除了加大教学科研单位内部的处理力度外,有专家建言,要系统培养学生的研究能力,严把论文的出口关,还有专家提到,要从评价体系上改变原有的“唯论文论”。然而,大学是思想增量产生的圣地,不“唯论文”绝非“不要论文”,大学要肩负起知识生产和更新的重任,高水平论文永远是评价科技创新的重要标准之一。

  科研诚信的综合治理最需要的是法治化治理。然而,既有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只能对高校、行业协会、学会组织、科研机构的内部人员(包括学生)进行规制,难以约束外部经营者。由于市场监管部门管理事项众多,以往也缺少治理意思自治的买卖论文行为的动力,且无法克服利益链所形成的阻力,而依靠民事诉讼更不可能遏制“你情我愿”的买卖、代写论文行为。

  2021 年底修订的科技进步法明确了买卖、代写、代投服务的违法性,并规定了主管部门对相关行为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,处以罚款;有违法所得的,没收违法所得;情节严重的,吊销许可证件的处罚。未来,刑罚应当成为打击组织论文买卖、代写的强有力手段。考虑到

 现有的非法经营罪、侵犯著作权罪、合同诈骗罪、诈骗罪、组织考试作弊罪等罪名均无法有效覆盖该行为,还应当设立独立的组织买卖、代写论文罪进行规制。此外,还应对买卖论文的帮凶——电商平台、社交平台、搜索引擎加以严厉惩治,如此才能够真正实现科研诚信的综合治理,实现风清气正的学术生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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