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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个人自查自纠对照JC报告
根据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要求,自X月XX日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以来,我立足工作实际,坚持以***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***法治思想,不断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切切实实把这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当做一次深刻的自我革命,认真对照政法队伍中存在的政治不忠诚、执法不公正、司法不廉洁、遇事不担当、作风不过硬等问题,总结了个人的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。下面就自查自纠对照JC情况汇报如下。
一、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认识及态度
政治站位不高,对这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不深入、不充分。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,是党中央提出的新要求,是政法战线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新举措,是人民群众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之后的又一新期待,意义重大、影响深远。开展教育整顿以来,聚焦“三个环节”,突出“四项任务”,坚持“五个过硬”要求,我积极参加队伍教育整顿办组织的学习活动,包括聆听省、市、县、单位领导的动员讲话及党课学习,学习英模先进事迹、观看警示教育片、参加本单位集中学习等内容。通过学习,我充分认识到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,是从政治上建设政法队伍、确保队伍绝对忠诚纯洁可靠的必然要求是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、推进政法队伍自我革命的必然要求;是更好回应人民群众新期盼、树立政法队伍新形象的必然要求,是推动政法队伍紧跟时代步伐、在新时代履行好职责使命的必然要求。通过一段时间以来的学习,增强了我对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重要性的认识,但是对理论武装头脑的紧迫性和重要性的认识上还存在不足,在自主学习上不够重视,学习自觉性、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。
二、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
1、对党的理论知识学习不积极、不深入。在理论学习上存在浮燥情绪,以为经过这么多年的学习,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也达到了一定高度,产生了自负情绪,放松了党的理论知识的学习提升。在学习内容上,认为政治理论知识没有业务知识实用。在学习的方式上,理论联系实际还不够,不能融会贯通到真正的在干中学和学中干。
2、工作作风有时不够扎实、不够深入、处理问题有时有时还存在不妥之处,工作中还缺乏足够的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。因为放松了对自身精神世界的改造,导致自身的工作原动力不足,政治站位不高,在工作中存在懈怠,甚至有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想法。
3、工作创新意识不够强。工作上习惯于凭经往常经验考虑问题,缺乏开拓进取的精神,安于现状,不思变革,大胆探索的方式方法比较少。
三、分管工作及干警存在的问题
当前,分管工作稳中有升,能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,干警思想比较平稳,绝大多数干警工作积极性较高,但一些影响队伍思想稳定的苗头性问题依然存在。一些干警对学习和提高自身能力的积极性不高,不想学、不愿学,自以为是、刚愎自用。主要表现在,一是政治理论学习积极性不高,开展学习活动心不在焉,学习主动性较差;二是少数年轻干警没有朝气,工作积极性不高,缺乏闯劲冲劲、不思进取,甚至以不懂为由理直气壮地推脱工作。
四、关于落实防止千预司法“三个规定”的情况
开展队伍教育整顿之前,本人肤浅的认为干预司法“三个规定”的情况不会在自己身上发生,思想认识不到位导致自身对“三个规定”学习不主动、不深入;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后,通过深入学习,充分认识到“三个规定”是新时代公正廉洁司法的有力制度保障,是践行“两个维护”的重要基石,对防止司法案件受到违规干预和司法人员被“围猎”,保障独立、公正、廉洁司法,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。本人在工作中、生活中没有违反防止干预司法“三个规定”的事项。
五、关于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、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的情况
本人妻子是XXX职工,工作积极进取,严格遵守党纪国法,过去、现在都没有从事经营性活动的行为;俩个子女均为未成年的在校学生,没有从事经营性活动的行为能力。
关于违规参股借贷,违规违法减刑、假释、暂予监外执行,有案不立、有罪不究,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、充当司法掮客等方面的顽瘴痼疾问题,通过认真全面对照JC,本人及家人在工作上、生活中不存在上述问题。
六、本单位政治生态存在的问题及不足
这些年来,单位领导班子能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,切实增强“四个意识”,坚定“四个自信”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较好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带头严守纪律规矩,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确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末端责任。围绕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虽然单位建立了一系列的制度,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,存在对制度落实监督不到位等问题,对党员干部的教育、监督、管理不够严格,监管约束手段仍存在漏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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