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育才中学教师梯队建设方案,供大家参考。
育才中学教师梯队建设方案
为了培养和造就一支师德高尚、业务精湛的教师队伍,结合我校实际,特制定我校教师梯队建设方案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:
政策引导,目标激励,梯队管理,引领成长,促进教师专业发展,整体提高教师素质。
二、梯队分类:
校骨干教师、校学科带头人、区学科带头人、市、区名师四个梯队。
三、申报条件:
1、各梯队通用选拔条件:
(1)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,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为人师表,教书育人;
(2)服从领导,团结协作,治学严谨,教风端正;
(3)能按规定上足课,认真落实教学常规,积极参加教改;
(4)注重学习教育教学理论,更新教育教学理念,积极参与课题研究。
2、各梯队特殊选拔条件:
(1)校级骨干教师:教龄五年以上,且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
教育教学成绩良好,高考成绩、会考或区统考成绩在同学科同年级中等以上。
校教学评比获过一等奖以上的奖励或获过区级教学评比二等奖以上。
指导学生参加市区各种竞赛(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)获区一等奖。
(2)校学科带头人:按照上级规定的选拔条件,从校级骨干教师中择优产生。
高级教师,且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
教育教学成绩优异,高考成绩、会考或区统考成绩在同学科同年级前三分之一内。
区教学评比一等奖以上或市教学大奖赛二等奖以上。
指导学生参加市、国家级各种竞赛(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)获一等奖或团体二等奖以上。
(参见校学科带头人评选办法)。
(3)区学科带头人:高级教师任职三年以上;按照区规定的选拔条件,从校学科带头人中择优产生,在静安区范围内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。
(参见区学科带头人评选办法)。
(4)市、区名师:根据区教育局人事科规定,从区学科带头人中优选考核产生。
(5)特别优秀的教师可破格申报上一级梯队。
四、评选程序和办法:(个人自荐、组织审核、专家评审)
1、个人自荐和组织审核
(1)填写个人自荐申报表,完成自荐材料的整理。“申报表”应客观反映本人本届评选中在德、能、勤、绩方面的基本成绩,自荐材料还应包括本人未来三年发展计划书。对自荐材料进行 5 个工作日的公示。
(2)人事部门根据自荐对象近三年内岗位考核结果和任课情况、担任班主任等工作的量和质,以及其它可量化、可比较的因素进行整理、统计和核实后提出参评名单,填写组织推荐意见表。
2、专家评审(审阅评议材料、听课、答辩)
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将个人自荐材料包括个人对未来三年发展计划书,交专家组评审。专家组的职能是在审阅评议材料、听课和充分讨论基础上产生正式人选名单。
3、审核与公示:各梯队教师由评选小组审核、初选公示,颁发证书。
五、名额
骨干教师名额为专任教师的 20%,校学科带头人 10位,报教育局备案。
区学科带头人(由教育局评选),市、区名师,根据教育局规定推荐。
六、职责要求:
1、校骨干教师:对所教专业有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,教学经验较丰富,教学效果好。积极参加学校课程改革,承担学校的重要工作,是学校课改和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中坚。且至少完成下列条件二条。
参加区级及以上教、科研课题(主持校级课题)或在区级及以上专业杂志发表论文至少 1 篇。
主动承担班主任工作,教育效果好,是校班主任工作的中坚。
主动义务承担 1-2 名学生个别辅导工作,学生成绩进步明显。
2、校学科带头人:对所教专业具有系统的、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,教学经验丰富,教学效果显著。积极参加学校课程改革、承担学校的重要工作,是学校课改和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领军人物。且至少完成下列条件三条。
主持区级及以上教、科研课题(在省市级及以上专业杂志发表论文 2—3 篇)或出版专著 1—2 本。
主动承担带教青年教师任务,带教效果突出。
主动义务承担 2-4 名学生个别辅导工作,学生成绩进步显著。
主动承担班主任工作,教育效果好,是校班主任工作的领军人物。
3、区级学科带头人(按区学科带头人要求执行)
4、市区名师(按市、区要求执行)
七、相关待遇:
1、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,颁发荣誉证书。
2、区学科带头人按照规定享受津贴每月 1000 元,校学科带人享受每月津贴 500 元,校级骨干教师享受津贴每月300 元。
3、获得优秀教师以上称号的优先安排为备课组长等职务。
八、考核管理:
1、各梯队教师原则上实行动态管理,任期三年,到期荣誉称号及待遇自动取消。
区学科带头人评选完后的下学期进行学校的梯队教师评选,区学科带头人从原校学科带头人中,考核优秀者中推荐。校学科带头人由原校骨干教师考核优秀者中推荐。校骨干教师各学科名额由学校统筹考虑。
2、学校建立教师梯队业绩考核档案,每年度由教管部牵头,对梯队成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综合考核,并做出评价意见。考核评价不合格者,取消相应称号和待遇,并不得参加下届评选。
3、任期内出现下列情况的取消荣誉称号及相关待遇:
(1)因工作需要调出本单位的;
(2)发生教育教学事故,造成不良后果的;
(3)受到上级有关部门通报以上处分的。
(4)考核不合格者。
4、如出现缺额情况,可适时增补。(增补评选程序同前)。
5、任期内出现下列情况的保留荣誉称号,取消或临时取消其它待遇:
(1)获得荣誉称号后未担任满工作量的。
(2)因故(离职进修超过半年或修产假等)暂时调离工作岗位。
(3)因病、事假,一学期内累计满一个月或连续十五天以上的。
上海市育才中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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